9人投放老虎机“坐庄”获利 分别获刑七个月至一年
近日,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,对曾某军等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。
据了解,2010年7月初至9月7日,被告人曾某军以10万元的价格从其老乡处收购到老虎机,水果机71部,然后物色美兰区博爱片区(新风里、三亚村、文联路和联桂坊一带)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店铺,指派专人负责与各家店主洽谈,以300元—400元/月的老虎机价格外加盈利额的5%提成的报酬在各店投放水果机。曾某军还将整个投放片区划分为4个组,召集并安排被告人曾某婷等人协助管理。
此后被告人邝某发投资5000元“入股”,并担任曾某军的助理,负责统计各组人员每天上报的账务及做账。曾某军则负责发放上述人员的工资。